科技期刊稿件终审应坚持的三个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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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京,刘丽娟.科技期刊稿件终审应坚持的三个原则[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4,15(6):718-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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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京 刘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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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编辑部,264005,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北路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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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技期刊稿件终审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创新性优先原则,要处理好创新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关系,在无法证明稿件内容确实为“伪科学”的情况下,应从其创新性出发,大胆予以刊发;二是以复审专家意见为参考的原则,要处理好复审与终审的关系,应该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在办刊宗旨的指导下,根据本期报道重点和栏目比重等筛选稿件;三是发扬民主的原则,要处理好与责任编辑和编委会的关系,终审最好由主编(或副主编)、常务编委和责任编辑共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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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技期刊 稿件审读 终审制 编委会 责任编辑 |
收稿时间: | 2004/3/17 0:00:00 |
修稿时间: | 6/4/2004 12:0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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