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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权
引用本文:曲直.论信用权[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27(6):42-44.
作者姓名:曲直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至关重要,将信用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使之成为信用权,是对信用进行保护的最佳途径。信用权以个人信用为主要表现形式,以实现交易中的信用利益为内容。在民法中,信用权是主体所享有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这既是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也是适应和保护信用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关 键 词:信用权  人格权  市场经济  法权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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