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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学考试中考生违纪作弊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
摘    要:1、考 生持《准 考 证》、《 身 份证 》和《 考 试通 知 单 》进 入 考 场 ,不 得 携 带 任 何 书 籍 、报 纸和 稿 纸 等 ,只 准 带 必 需 的 文 具 ,如 钢 笔 、圆 珠笔 、铅 笔 、直 尺 、圆 规 、三 角 板 等 。 考 高 等 数 学一 类 的 课 程 不 得 带 计 算 尺 、计 算 器 ;考 其 它 课程 ,允 许 带 不 设 置 程 序 的 计 算 器 。 2、考生 在考 前 应做 好各 项 准备 工作 ,如 上厕 所 等 。考 试 中 途 不 许 离 开 考 场( 提 前 交 卷 者除 外 )。 考 前 十 五 分 钟 进 入 考 场 ,在“ 考 场 座位 表 ”上 签 名 后 按 座 位 号 …

关 键 词:自学考试  考场纪律  《准考证》  书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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