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检察权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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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培福,曹中启,陈建华.论我国检察权的法律性质[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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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培福 曹中启 陈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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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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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概述了学界关于检察权性质的行政权说、司法权说、混合权说及法律监督权说,对这四种学说的研究思路进行了理论批判,然后在三权分立模式下对检察权性质进行了总结反思,最后在中国的宪政体制下对检察权的性质进行一种探索性的学理解释,并回应了这种研究路径可能引致的质疑和批判,指出了法律监督权说的理论纰漏,认为我国检察权实为一种新型的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存的国家权力。我国检察权具有法律监督的功能,但不应定位为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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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权 法律监督权 法律性质 |
On the Legal Nature of Procuratorial Rights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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