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
| |
引用本文: | 张菲菲.浅析新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J].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31). |
| |
作者姓名: | 张菲菲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新修订的刑诉法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内容,该内容是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在我国刑诉法中的体现,其对防止刑讯逼供会起到很大作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不等于就沉默权的规定,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
|
关 键 词: | 不得强迫自证有罪 沉默权 如实供述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