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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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承先,柳斌,李星万,李晨,顾明远,朱正威,张同丰,张俊英.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笔谈[J].人民教育,19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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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承先 柳斌 李星万 李晨 顾明远 朱正威 张同丰 张俊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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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副主任(张承先),国家教委 副主任(柳斌),全国教育工会 主席(李星万),中共北京市顾问委员会 常委(李晨),北师大研究生院 院长(顾明远),北师大一附中 校长(朱正威),北京市崇文区白桥大街小学 校长(张同丰),辽宁省本溪市群力小学 校长(张俊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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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最近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为配合广大教师学习和贯彻《规范》,本刊邀请教育界的领导同志、专家、学者、老教育工作者及部分学校校长就颁发《规范》的重大现实意义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规范》进行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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