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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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光仪.谈谈“校次”[J].中国出版,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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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光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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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规定的校次,不要任意减少。”这是《出版工作条例》上关于校对工作的规定之一.这句具有国家法规性质的话,看似平常,实则是从长期出版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深刻经验,不能等闲视之。一定的校次保证了图书的质量提到出版物无差错的例子,人们都会想到经典著作。下面试举《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简称“乙种本”)的排印全过程为例,来看一定校次的重要性。乙种本初版于1964年,排印参照经典著作的出版要求进行。排出校样后,初、二连校,退厂改样后,三、四连校;这四个校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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