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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的三个支撑点
引用本文:张铁明,何志均.论民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的三个支撑点[J].民办教育研究,2007(1).
作者姓名:张铁明  何志均
作者单位:广东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 广东广州510303(张铁明),广州大学教育学院 广东广州510006(何志均)
基金项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05年立项《〈民办教育促进法〉配套政策和学校制度研究》系列成果之一,广东教育学院、北京汇佳教育机构和广州亚加达外语专修学院给予立项资助。
摘    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法律地位不平等这一事实,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从我国民办学校的性质、作用及其教育实践来看,税费政策待遇、土地政策待遇和教师身份平等待遇,是民办学校追求平等法律地位的三个支撑点。解决了它的合理法律定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问题。

关 键 词:民办学校  法律地位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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