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法律思想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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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卞修全.江泽民法律思想论析[J].天中学刊,2006,21(3):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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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卞修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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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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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法律思想是在汲取和创新西方优秀法律文化,继承和发展中国优秀的法律思想,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是江泽民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江泽民法律思想的核心,德法并治,以德治促进法治是江泽民法律思想的重要特色。江泽民法律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取得重大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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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泽民 法律思想 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德法并治 |
文章编号: | 1006-5261(2006)03-0033-05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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