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项规定
摘    要: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科学基金的公正性,维护自然科学基金委声誉,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项规定(简称“八不准”)。一、不准我委在编工作人员申请或者参加申请科学基金项目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科学基金》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科学基金》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