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经营与广电栏目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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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童爱萍.市场化经营与广电栏目的创新[J].新闻爱好者,2008(12):185-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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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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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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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文化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广播电视被归为创意产业。专家认为,所谓文化创意产业是指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是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产业形式。由此看来,电视栏目也属于创意产业的一类,是电视媒体的终端产品,其在文化和艺术领域中的特殊创造性,使它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电视栏目在传播过程中被受众选择的过程,是市场化的检验过程。因此说,具有特殊的创造性并为市场所接受的电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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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化经营 电视栏目 文化创意产业 广电 产业比较 知识产权 开发和利用 广播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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