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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的责任主体研究
引用本文:赵展春.网络信息资源归档保存的责任主体研究[J].档案,2014(9):20-24.
作者姓名:赵展春
作者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江苏常州213164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3年度江苏省档案局科技项目《高校网站信息归档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3-18.
摘    要:在各国开展的网络信息资源保存项目中,国家图书馆以及大学图书馆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主要实施者。而档案馆作为永久保存社会记忆的基地,具有网络信息归档管理的天然优势,理应承担起网络信息归档保存的主体责任。我国应在国家层面上构建起由国家网络资源归档保存中心主导的、档案馆和图书馆共为主体的网络信息归档保存合作模式。

关 键 词:网络信息归档  档案馆  图书馆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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