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记者不是超人——谈新闻过失的合理认定
引用本文:程德安.记者不是超人——谈新闻过失的合理认定[J].新闻大学,2002(2):16-17.
作者姓名:程德安
作者单位:重庆北碚区西南师范大学法律系
摘    要: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一些新闻侵权案,既反映了中国人民法律意识的进步,也使新闻工作者疲于应付,头痛不已。其实新闻侵权也是美国司法界、新闻界经常遇到的问题,他们对过失的认定带有极强的行业特色,这一点可能正是我们所缺少的。下面对美国新闻过失的认定作一介绍,以期对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同行能提供一点参考。 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是懈怠。疏忽和懈怠都是过失,都是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或懈怠。新闻报道是一项传播活动,带有很强的职业性,对消息的来源的


Journalists Are Not Supermen——the Justifications of Press Mistake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