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散化转向集中化: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立法模式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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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韬,彭雅倩,李佳蔚,刘云,刘刚.从分散化转向集中化: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立法模式考量[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23(12):3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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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韬 彭雅倩 李佳蔚 刘云 刘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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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测评系统研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3. 湖南师范大学体适能与运动康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 广州中医药大学体育健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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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适用的法律较为分散,具体表现在法律渊源层次的分散和保护对象的分散,这一模式不仅存在大量的立法漏洞和冲突,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和时效性还会产生高昂的成本。究其原因是分散化的保护模式与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内在特点相违背。为使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得到周密性、高效性的保护,须逐步构建一个与体育赛事知识产权本身特点相契合的集中化立法体系。基于立法成本、立法适用等现实因素的考量,我国应首先确立相对集中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立法思路,进而逐步构建集中化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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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赛事 知识产权 体育知识产权 立法模式 集中化 新体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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