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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
引用本文:于丽霞.简论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J].邢台学院学报,1998(4).
作者姓名:于丽霞
摘    要:违约行为是指合同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给相对人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的责任,通常称为违约责任.违约行为通常包括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受领迟延等形式.本文只是就不同形式的违约行为分别谈一下它们的违约责任.一、逾期履行逾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构成逾期履行,一是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二是能够履行;三是债务已在履行期限;四是债务人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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