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佛教律学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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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柳宗元的佛教律学观[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30(11):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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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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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安徽,芜湖,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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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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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柳宗元与佛教律宗学人有较为广泛地接触,也留下大量有关律学的材料。他提出“律为大乘”命题,强调戒律在整个佛法体系中的理论意义,又大力宣扬戒律“仪范后学”之实践功能,还论证了佛教之“律”与儒家之“礼”的相通相合性。柳宗元律学观的意义在于,扭转当时僧众以修“大乘”为名“小律而去经”的局面,从而规范佛教、统合儒释,使其更好地担当起“佐世”之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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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柳宗元 律学 佐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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