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劍唇槍辩海燈——范应莲诉敬永祥“侵害海灯法师名誉权”一案始末(续) |
| |
引用本文: | 易旭东.舌劍唇槍辩海燈——范应莲诉敬永祥“侵害海灯法师名誉权”一案始末(续)[J].新闻记者,1993(10). |
| |
作者姓名: | 易旭东 |
| |
作者单位: | 成都工人报 |
| |
摘 要: | 八、法庭调查之一:海灯有否正式工作和档案摘登敬永样的《内参选编》的文章说,海灯法师“在不同场合中把自己的年龄越说越大”,“海灯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档案,他的身世都是由他自己说了算。”原告出示证据:1989年10月颁发的海灯居民身份证上写明海灯法师出身于1902年8月19日。关于档案与工作,原告说:“海灯法师皈依佛门几十年,长期从事宗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