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科技论文署名的规范化
引用本文:李军纪.科技论文署名的规范化[J].编辑之友,2002(Z1).
作者姓名:李军纪
摘    要:科技论文署名是科学文献的必要组成部分。由于它体现着科学研究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涉及到著作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因而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本文对我国科技期刊署名状况进行了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提出了一些建议。1.目前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79-92中关于科技论文署名的规定为:在每篇文章的题名下方列出全部著者及其工作所在单位。至于简讯、短评、通讯、报道、补白等类短文,可以改在文后署著姓名①。这个规定明确了科技论文作者的著录位置,而且明确提出了作者完成论文的工作单位也应该同时标示,它体现了作为职务作品,完成论文的个人和单位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然而,这个规定对多个作者的署名方式没有明确,也没有涉及到团体作者的处理方式。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对文章署名的规定则较为明确:①文章应有作者署名,它是文责自负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标志。②作者姓名置于题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或文末,简讯等短文的作者姓名可标注于文末②。这个规定明确了个人作者(包括多个人作者)和团体作者的两种不同处理方式,比GB/T3179-92的规定更为具体一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会遇到其他不同的多作者著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