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知事群体管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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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东.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知事群体管窥[J].华夏文化,2004(2):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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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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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西北大学300#信箱,71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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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级政权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低一级的基层政权,是封建官僚机构的末梢。其行政首脑称县令或知县。虽然他们品级较低,但在地方行政中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真正的“治事之官”(意即负责实际事务的官)。故此,传统的县令或知县常被称为“亲民官”或“父母官”。北洋政府时期,地方行政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把以前凡有直辖地方的府、直隶厅、直隶州和厅、州等地方政权,一律改称为县。“县置知事,隶属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因此,县知事就成为县级行政机构的行政首脑。纵观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知事群体,固然与传统的县官有较为密切的渊源关系,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却有着自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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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洋政府 县级政权 中国 封建官僚机构 行政机关 文官制度 县知事 职责权限 籍贯回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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