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档案鉴定工作的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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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坤坊,陈兆祦.外国档案鉴定工作的准则[J].档案与建设,2003(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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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坤坊 陈兆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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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北京100872
(陈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北京100872(黄坤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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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外,档案鉴定工作的准则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前苏联从1918年起直到1991年解体为止,档案工作始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鉴定销毁的决定权始终掌握在档案管理机关。前苏联为档案鉴定工作规定了四项原则:(1)历史主义原则,即必须把每份文件都看作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因而必须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评价;(2)党性原则,即必须从劳动阶级的利益出发来了解文件的意义,避免主观主义;(3)全面性原则,即必须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来研究和评价文件;(4)系统性原则,即不能孤立地对文件进行评价。美国虽然没有规定什么统一的鉴定原则,但是,从其具体做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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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国 档案鉴定 工作准则 前苏联 美国 鉴定标准 档案接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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