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司法三段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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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毅.略论司法三段论[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4(2):31-3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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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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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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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三段论作为司法裁判的主要模式,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以法律规则、原则等为大前提,以案件法律事实命题为小前提,通过假言命题推理得出判决结论的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模式、评价标准与逻辑三段论存在着差异,准确把握这一点对于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裁决活动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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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三段论 模式 逻辑三段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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