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决议》为指针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部分学校领导谈学习《决议》的体会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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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书文,黄明,倪炳兴,王正禄,冷静,姜一鸣,王本强.以《决议》为指针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部分学校领导谈学习《决议》的体会和今后的工作打算[J].江苏教育,19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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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书文 黄明 倪炳兴 王正禄 冷静 姜一鸣 王本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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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市民主路小学
(黄书文),泰县娄庄乡四新小学
(黄明),无锡县实验小学
(倪炳兴),南京市模范马路小学
(王正禄),丹阳县实验小学
(冷静),南京市富贵山小学
(姜一鸣),金湖县唐港乡中心校(王本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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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是新的历史时期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学校的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文件,把中央的指导方针同自己的思想实际联系起来,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并逐步对工作作出正确的切合实际的部署,使教育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本刊特约了几位学校领导同志谈谈学习《决议》的体会和今后的工作打算,供广大教育工作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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