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实证研究方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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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婉婉,陈玮,张晓萍.孟德斯鸠的实证研究方法的影响[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14):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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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婉婉 陈玮 张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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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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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重点项目“图说法治的中国模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kpzz-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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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倾毕生心血写成的政治法律著作,其因提出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思想,而为大家所熟知。但如果从研究方法视阈下探讨《论法的精神》,则可以与这样几个符号联系在一起,即法律的历史、社会和比较的研究。事实上,正是其崭新而独特的研究方法,使孟德斯鸠成为19世纪法律历史学和社会学乃至比较法学的奠基者。本文就《论法的精神》为蓝本,通过探讨其研究方法产生的背景,深化了对其独特的研究内容的认识,进一步阐发其对后世的影响、局限性,以及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中的法学应用的启发作用,以期汲取对中国法治模式建立的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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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孟德斯鸠 实证 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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