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刑事新闻报道的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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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志锋.论对刑事新闻报道的合理[J].新闻爱好者,2010(5):13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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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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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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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偏离行为,对刑事案件进行报道是新闻媒体对社会进行监督的形式之一。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新闻报道的正面作用,同时尽可能减少其负面影响,就有必要对刑事新闻报道加以规制。刑事新闻报道应坚持正确导向原则、适当过滤原则、同步报道原则、连续报道原则以及遵循"无罪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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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新闻 规制 媒体监督 无罪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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