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作文教学质量的重要启示——一九八五年高考作文评卷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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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森.提高作文教学质量的重要启示——一九八五年高考作文评卷断想[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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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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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六盘水师专中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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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八五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里,基准分有了新的要求(详见文后所附作文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八四年基准分的提法比较笼统,以一类卷为例,它的要求是“凡符合上述要求(指评分标准)者为一类卷,以45分为基准分,再酌情增减”。今年的评分标准,增加了类别,从去年的四类增加到五类;减少了评分条款,集中为三条:A内容、B语言、C篇章。基准分的确定,更为明确具体了。如一类卷基准分的获得,主要是以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而定。这里所指的“另一项条件”,可以是A项,也可以是C项,关键是以B项为主。如果三项都合乎基准分的要求,则看B项是否突出,突出的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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