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模范公民教育”是一种植根于素质教育内涵的个性化学校教育理念,是“模范教师”运用“模范课程”培养“模范学生”的学校教育工作系统。我们将“模范公民教育”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面向“模范公民”的“模范学生”,并将“模范学生”定义为:“素质全面、人格健全、基础扎实、乐于奉献的优秀学生”,并确立“三个模范”作为评价的要求,即做人的模范——具备信心、爱心、责任心;做事的模范——学会自理、自律、自强;学习的模范——践行主动学习、主动实践、主动探究。围绕上述办学理念与育人目标,我校构建并实施了“模范公民教育”校本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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