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格刑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唐艳.论资格刑的完善[J].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2008(2):63-66. |
| |
作者姓名: | 唐艳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 |
摘 要: | 我国现行资格刑立法有违罪刑相适应,刑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的功能目的,造成不同位阶甚至同一位阶的法律的某些内容相互冲突,导致资格刑在适用上不协调,执法上不统一。因此,增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弹性,将驱逐出境刑分为终身驱逐出境和限期驱逐出境,增设资格刑减刑与前科消灭制度将有重大意义。
|
关 键 词: | 资格刑 冲突 剥夺政治权利刑 资格刑减刑 前科消灭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