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咋收费 看清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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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波.今秋咋收费 看清新规定[J].河南教育,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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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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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教育:基教版》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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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河南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下发了《2008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今年尤其是秋季开学后的教育收费政策。记者从中发现,今年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了一些新内容,从秋季新学期开学,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免除学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不得再收取。该《意见》明确指出,未经国务院、省政府同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批准,任何地方、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设寺教育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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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乱收费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收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 国家发改委 清新 省教育厅 教育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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