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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德为先——浅谈人民教师的师德修养
引用本文:周楠.为师德为先——浅谈人民教师的师德修养[J].机械职业教育,1997(10).
作者姓名:周楠
作者单位: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
摘    要: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 众所周知,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同其他社会成员发生业务联系时应当遵守的引为规范。因此,教师的师德是教师素质最重要、最基本的组成,是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实践时必须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是教师不断完善自我的必要条件。现代教育表明,教师在从事教书育人这一基本职业活动过程中,必然广泛涉及并妥善处理与事业、学生、同事、自身的关系。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教师,在这四个方面的师德规范可概括为:对事业—献身教育,鞠躬尽瘁;对学生—满腔热忱,诲人不倦;对同事—坦诚协作,取长补短;对自己—严格自律,为人师表。很显然,由于人的思想意识对于言论行为的能动主导作用,在人民教师的师德规范中,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和热爱自己的学生,应该是师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也是从这两个基本着眼点出发去评价每个教师师德修养的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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