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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事实”,方能“胜于雄辩”——举例论证方法谈
引用本文:陈雯宇.用好“事实”,方能“胜于雄辩”——举例论证方法谈[J].考试周刊,2012(64):40-40.
作者姓名:陈雯宇
作者单位: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
摘    要:“事实胜于雄辩”,举例论证是议论文论证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但学生在举例论证上却存在哕唆、重点不突出,陈旧、说服力不强等问题,虽据有“事实”,却不能使人信服。在例证的运用上,常常使用的是正反对比举例论证,方法单一,鉴于此,这里介绍几种举例论证的方法,使举例论证更丰富,更有说服力。一、简洁排叙。纵横捭阖。学生举例常常提到屈原、司马迁,让人读来索然寡味.对于人所熟知的事例,考生列举时不妨选择古今中外、各个领域的三四个典型事例简要叙述.构成铺排。或就同一例从不同角度简洁排叙,这不仅使举例简洁有力,气势如虹,同时也增强了文采和语言的表现力、感染力。例如:

关 键 词:“事实”  论证  方能  典型事例  纵横捭阖  说服力  议论文  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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