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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巴斯德象限——兼论研究性教学的定位
引用本文:包振宇.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巴斯德象限——兼论研究性教学的定位[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1,15(4):86-90.
作者姓名:包振宇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基金项目:2011年扬州大学教学改革一般课题“真实交易教学法在商法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我国法律教育中存在的职业性和学术性的两分法与法学教学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的二重性以及科学研究中基础与应用的一维谱线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近年来,在我国法学教学政策走向实践的同时,法学研究中却出现了更加注重纯理论的学术倾向。为了协调两者的冲突,必须在理论上重新定位其关系。科学研究的巴斯德象限打破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两分法,也为我们重新定位法学研究和教学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工具。面向应用的研究型教学是法学研究学术化和法学教育职业化两种趋势结合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研究性教学  巴斯德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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