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著作权属于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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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祥健
,孔焱.教案著作权属于教师[J].教学与管理,20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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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祥健 孔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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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孔祥健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孔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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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界沸沸扬扬的“教案官司”长达两年,历经上诉、发回重审、再上诉、二审审理的艰难历程,最后尘埃落定,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语文教师高丽娅要求学校退还其教案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许多学校及其管理人员因此以“教案官司”为由,认为教案所有权及其著作权均属于学校,并强行要求教师上缴教案。作为法律教育工作者有必要澄清本案引起的法律误解。高丽娅诉讼请求是要求学校返还她上交给学校检查的特定教案(本),而并非是教案的著作权,作为教案著作权载体的教案(本)的所有权应该是谁?众所周知,教案(本)是学校发给教师备课用的教学工具,尽管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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