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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罪犯档案中"法言法语"的正确使用
引用本文:
鲍学秀.谈谈罪犯档案中"法言法语"的正确使用[J].黑龙江档案,2007(1):33.
作者姓名:
鲍学秀
摘 要:
法学家徐国栋曾经说过"欲治法学,必先治语言学."法律语言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特点,其主要特点是准确性、严谨性、特定性.因而我们在罪犯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当正确区分和理解,将罪犯档案中的法言法语与生活中的日常理解分辨清楚,否则,就会歪曲法律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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