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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化解社会信任危机的有效途径——以信托法的演进为视角
引用本文:何锦强,王众.法律是化解社会信任危机的有效途径——以信托法的演进为视角[J].科学.经济.社会,2013(4):133-136,144.
作者姓名:何锦强  王众
作者单位:[1]云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云南昆明650092 [2]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慈善事业运行发展的信托法律对策研究》(项目编号:YB2012048); 云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云南慈善事业运行机制的信托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2Z138C); 昆明理工大学人才引进项目《慈善公益信托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KKSY20132408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信任是一个国家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要素,信任的养成赋予个人一定的道德义务,但道德原则约束力通过法律规则得以实现。本文以信托法的演进为视角,明晰"信任"是信托法的固有要素,追溯信托制度从纯粹对"人"的信任至对"制度"信任的嬗变根源,确认信托制度促进社会信任关系形成的事实。审视当代中国社会信任危机的三个维度,得出的结论是,法律不啻为化解社会信任危机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信任  信托  法律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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