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个结合 自制体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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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如树,蔡林.采取四个结合 自制体育器材[J].中国学校体育,19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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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如树 蔡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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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江宁县文教局,江苏省江宁县文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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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自制体育器材与实施义务教育相结合,解决“制什么”的题根据省颁《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我们经过对所需要的体育器材的制作材料、加工工艺及实际使用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体育教学器材中有74.2%的品种可以自制,工艺并不复杂,材料可以降低要求。如联合器械、爬竿、肋木、栏架等,完全可以用竹子代替。于是我们就根据义务教育体育设施标准,根据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材的要求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进行设计制作。二、自制体育器材与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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