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辽代的双轨行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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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德蓉.试论辽代的双轨行政制度[J].培训与研究,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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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德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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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代北、南分制,契丹人与汉人“因俗而制”,“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是辽代统治的一大特色。本文试就辽代北、南分制的双轨行政制度略加阐述。 一、双轨制度是历史的产物 1.汉文化对契丹的冲击和影响 正当中原处于五代十国分裂割据之际,契丹族在北方草原上日渐兴盛。公元916年(神州元年),阿保机统一契丹各部建立契丹国(后改称辽),从此称雄北国,威震四方,形成“东至于海,西至金沙,暨于流沙,北至(?)河,南至白沟”的大辽帝国,同后来的中原北宋王朝相抗衡,历时二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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