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方案修订的原则及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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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顺兴.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方案修订的原则及重点[J].广东教育,200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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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顺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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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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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原中小学校等级评估方案(小学、初中、高中三个方案)进行了修订。为了帮助全省教育督导人员和中小学校领导、教师准确掌握新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标准,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现对修订的原则与重点作如下说明。修订工作以保持原方案大框架不变作为前提。一是两个一级指标不变,仍为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二是一级指标的权重不变,即办学条件占权重30%,学校管理占权重70%;三是总分不变,仍为500分;四是设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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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 中小学校 等级评估 课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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