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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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斌熙,罗波,罗金.关于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考[J].职业圈,2014(5):29-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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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斌熙 罗波 罗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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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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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执行八项规定,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了社风民风的好转。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重要支柱,是国家的脊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与之相适应的,国有企业应该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带头作表率,争当践行八项规定的典范,进一步倡导和促进良好的社风民风,夯实共产党执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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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央政治局 国有企业 密切联系群众 共产党执政 工作作风 率先垂范 以身作则 中央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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