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的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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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叶.论宪法的人权保障[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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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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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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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将人权原则写入宪法,是中国寻求实行宪政以来的第一次,是当代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的最新发展.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明确写入我国宪法,对我国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带来深刻变化和深远影响.从宪法上宣告和确认人权,应当说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将宪法原则变为实际行动,在现实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遵行宪法的人权原则,就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之中.当然还应清醒地看到在人权保障的问题上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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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宪政 人权 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8-7648(2005)01-0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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