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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北朝门第婚姻述论
引用本文:庄华峰.两晋南北朝门第婚姻述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4).
作者姓名:庄华峰
摘    要:《礼记·昏义》云:“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媾讲求门第相配,大抵历来如此,并有它相对的合理性。但在两晋南北朝时代,这种风气愈演愈烈,变成了不具条文的金科玉律。本文就这一时期门第婚姻的表现,它对当时社会的影响及其产生原因,试加论述。两晋南北朝的数百年间,统治阶级中的门阀等级制度已达到空前凝固化的程度。不仅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而且在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颇为严格的等级界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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