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词“而”与“则”语法功能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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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坦野.虚词“而”与“则”语法功能之辨析[J].中文自修,19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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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坦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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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虚词“而”与“则”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条:第一、“而”与“则”各自都有实词所指物。如“而”字,可表示第二人称代词,“余知而无罪也”(《左传·昭公二十年》)中的“而”表示“你或你的”。因“而”的本义“颊毛”今已不用,所用的多是“而”的借假义,“而”通“尔”。另,“而”有时具有表能力之实义,如“德合一君,而征一国。” (《庄子·逍遥游》),这里的“而”读为néng,因古音“而”通“耐”,又能通“能”,当能力讲。整句话的意思是“道德符合一君之心,能力信于一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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