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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口语研究会章程
摘    要: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汉语口语研究会”。它是汉语口语研究工作者和教学工作者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全国从事汉语口语教学和研究的有志之士,积极探讨口语学规律,通过经验交流和学术活动,扶植本专业人才,壮大口语教师和科研队伍,促使“口语学”这一边缘学科早日自建理论,自成体系,为填补我国汉语研究中的这一空白,为增强汉语口语的交际作用和提高全民族语言素质做出贡献。 第三条:凡从事汉语口语教学或研究的人员,赞成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由所在单位推荐或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并交一篇以上研究本学科的论文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书面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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