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疆接触语言的规范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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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勇明.试析新疆接触语言的规范办法[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14(2):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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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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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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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评价体系研究》(10YJA740071)、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成效评价研究》(040412B5)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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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疆是语言接触频繁的地区,因此接触语言常出现偏离其本体的现象,即语言的民族变体.从语言习得上来看,它是一种中介语,是不断朝向目的语发展的.但是从共时的角度来看,它的存在势必会影响语言本体的健康发展.文章以接触语言的特点为基础,提出了6条规范办法,旨在规范接触语言,促进语言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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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疆 接触语言 语言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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