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意思自治原则
引用本文:黄旭标,黄斌.试论意思自治原则[J].梧州学院学报,2004,14(2):44-46.
作者姓名:黄旭标  黄斌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广西,梧州,543002
摘    要:意思自治即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享有自由决定其行为、不受他人非法干预的权利.意思自治无论是在传统私法中还是现代私法中,都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通过对这一原则的分析和借鉴,必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关 键 词:意思自治  私法自治  基本原则
文章编号:1009-2633(2004)02-0044-03
修稿时间:2004年1月18日

On Meaning Autonomy Principal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