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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简讯
摘    要:中小学供暖不能低于14℃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取暖资金,严禁使用劣质煤,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取暖的燃煤污染。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因设施维护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到位和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取暖、取暖温度(不低于14℃)达不到要求或发生取暖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关 键 词: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责任制  财政部门  行政部门  燃煤污染  设施维护  中小学  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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