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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引用本文:黄德林,张馨.略论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7(2):80-84.
作者姓名:黄德林  张馨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行政听证制度在中国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所起的作用也十分明显。但是,目前中国行政听证制度也存在一些严重的不足。因此,应该扩大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赋予听证会主持人以中立、客观的地位,保证听证活动公正、公平;应该公平、公正、合理地选择听证代表;听证结果应该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具有约束力;应该制定全国较为统一的听证程序。

关 键 词:行政  听证制度  程序
文章编号:1671-7023(2003)02-0080-05
修稿时间:2002年10月25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Inadequacies and Perfection of Administrative Hearing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administrative  hearing system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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