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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完善社会保护制度
引用本文:潘跃.民政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完善社会保护制度[J].课堂内外(高中版),2013(5):12-12.
作者姓名:潘跃
摘    要: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日,民政部公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民政部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万载县、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常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重庆市万州区、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凯里市、陕西省宝鸡市、兴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等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关 键 词:社会保护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  民政部  试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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