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应设立无效婚姻制度
引用本文:孙聚团.应设立无效婚姻制度[J].焦作大学学报,1998(1).
作者姓名:孙聚团
摘    要:违法婚姻经常发生,形式多种多样,《婚姻法》对此无专门的规定,使婚姻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违法婚姻无法可依。因此,《婚姻法》应不断完善,设立对违法婚姻的确认和宣告无效制度,对于减少、消灭违法婚姻,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违法婚姻  无效婚姻  离婚  感情破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