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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须德法并行
引用本文:金波.学校教育须德法并行[J].吉林教育,2011(Z3).
作者姓名:金波
作者单位:靖宇县第七中学;
摘    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部门有制度,社会有规范。道德与法律是全人类所公认的两种社会规范。二者各有分工,道德管底线,法律管顾忌。二者共同作用于社会,并行不悖,各司其责。

关 键 词:说服教育  学生  学校教育  法律  共同作用  德法并行  道德  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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