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之转换——以律师法修改为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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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仁强,李益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模式之转换——以律师法修改为契机[J].云南电大学报,200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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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仁强 李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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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杭州,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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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后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时亦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带来系列冲击,必须从打击犯罪和防止律师执业权利异化的角度提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应然性调整方向和方法,以此推动博弈双方在刑事诉讼中侦辩格局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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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法 修改 职务犯罪 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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